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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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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法规及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改制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发生的增减值报经有关主管部门立项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在接到评估确认通知后,要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做好相应的会计处理,以确保改制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笔者认为,这是将会计核算纳入国有资产监督体系的重要措施,对新一轮国企改制的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肖军华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5年第8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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