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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7月1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始实施。按商定的时间表,自2005年7月20起,近7000个税目的产品将实施降税。坊间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一个拥有17亿人口、贸易总额为1.2万亿美元大市场的历史性开局;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实质阶段。“与港澳CEPA项下的优惠相比,中国内地与东盟之间的关税减让范围更广泛,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也更大。”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一位专家告诉《中国对外贸易》。他分析认为,此次降税计划的实施将显著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并将对双方经贸关系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2005年第8期16-21,共6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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