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景宁县高岩下水电站是景宁县大顺溪流域开发的骨干电站,电站装机2×2500kW,工程由民营企业景宁县恒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于工程加强了建设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关系下,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均得到了有效控制,给电站建设项目发挥工程效益的最大化创造了必要条件。笔者参与了该工程的建设管理,本文通过总结高岩下水电站建设管理经验,给民营企业在参与小水电建设中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小水电建设水准提供借鉴。
出处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
2005年第2期32-34,共3页
Rural Hydropower & Electrific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