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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消防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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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春秋时期,夜晚照明以木柴当火把,为防火灾,在《礼·少仪》中规定,点火把的人,用左手举着火把的同时,右手迹要抱着未点燃的木柴,因干木柴很容易烧完,必须有备用木柴随时续火,还要准备个大碗,随时接灰烬,使火星不落地。举火把的人一定要坐在房子的角落里,“不让、不辞、不歌。(不准跟别人打招呼,不准讲话,不准唱歌),做到专心守职,心不旁鹜……这些规定说明了古人左手常居静职,右手常居动职。
作者 一土
出处 《浙江消防》 2005年第4期40-40,共1页 Zhejiang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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