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税制中没有专门的出于环境保护目的税种,但已经有了具有环境保护效果的一些税种。如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等。这些税收措施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上述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出处
《经贸实践》
2005年第8期14-15,共2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