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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衢州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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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支持企业投入:1.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资本金3年内能全部到位,首期认缴达到3万元,即可创办:凡不使用政府资金的工业项目,取消立项审批,实行备案、核准制:设立公司制的企业,经市及市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技术出资可占注册资本的35%,其中“410工程”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的技术出资可占注册资本的35%以上。
机构地区 衢州市人民政府
出处 《经贸实践》 2005年第8期41-43,共3页 Economic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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