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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出台通知 严控焦炭等高耗能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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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七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配套措施的通知》,将出台多项措施,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2005年第17期38-38,共1页 Economic Analysis of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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