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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普通市民告赢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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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12月,长治市市民赵永峰以出让方式依法拥有了长治市北关街101号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期限为70年。之后,他在该土地上建造了房屋。2002年,长治市政府决定对他居住的区域进行旧城改造。
作者 武建中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5年第9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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