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其核心制度就是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我国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实践中暴露出的重要问题,一是董事会存在缺陷;二是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不到位;三是忽视职工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由于我国公司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一个过程和采取一系列措施:一要确立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制度;二要完善我国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制度;三要保障监事会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四要大力推进职工参与制度;五要完善股东大会的运作规则。
出处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4期49-51,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Taiyuan's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