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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新材料严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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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建筑工程是关系到国家百年大计的重要组成,像三峡大坝更是“千年大计,国运所系”的工程,而建筑材料的选用更成了重中之重,应引起建筑监管部门,施工单位的极大重视。日前,为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设部发布了《“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该《细则》指出,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三新”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采用。
出处 《中国水泥》 CAS 2005年第9期34-34,共1页 China 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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