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维护第三人活动的自由,不使其承载过重的负担,传统的民法理论一直坚持债权的相对性原则,从而否认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请求权。第三人是否可对债权形成侵权,长期以来,一直是被争论的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至今未规定第三人对债权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作者对此问题作了相应的探讨。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94-96,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