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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虚报亏损能否按偷税进行处理?如果处于免税年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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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虚报亏损的处罚问题,最早的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虚报亏损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02号)。但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下发,该文件已经部分作废,新的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296号)。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77-77,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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