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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办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应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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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回放《中国社会保障》杂志2005年第3期刊登《如何追讨该冒领的养老金》一文,介绍刘某在1970年被A公司处理回家,1987年A公司决定恢复其工作,工龄从1958年3月起算。同年经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医疗鉴定组鉴定,刘某被A公司批准办理病退,享受退休待遇。而从1974年开始,刘某实际在B公司工作,直到1993年由B公司申请,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刘某拿到了第二份养老金。2004年初,该地劳动保障部门发现刘某领取两分养老金。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75-7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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