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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扣留“违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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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放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2005年第4期刊登“用人单位能否扣留“违约保证金”》一文。介绍张小姐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0%共4000元作为违约保证金。后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张小姐因此萌生去意,想提前离开公司。文中提出,如果张小姐辞职,她能否要回4000元违约保证金?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74-75,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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