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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公司中的股东无法继续合作,法院可否对公司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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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院受理阳某诉李某股东不履行合同义务侵权纠纷一案,阳某原与他人投资创办一服装公司,后他人退股,李某入股,并成为公司的大股东,因李某出资不到位,单方宣布公司停产,决定解散公司,不设立公司账号等行为,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111-111,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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