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北地区在大规模非再生能源开发中,导致了巨大的价值损失,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本身的价值损耗,生态环境破坏,对职工健康和所在地居民的损害,等等。这些损失的产生原因在于现行价值补偿模式的缺陷。之后提出了以市场为平台的能矿资源利益补偿体系,即以合理的产权安排为前提,调整国家所有者与矿山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变命令-控制型管理为经济激励型管理,探索适合国情的外部性补偿模式。
出处
《开发研究》
CSSCI
2005年第4期90-93,共4页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基金
"非再生能源资源环境成本效益空间异置及利益补偿机制--以陕北地区为例"(编号:40471054/D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