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效益包含两个重要内涵:侦查的社会效益和物质效益。二者之间并无根本性的矛盾和冲突.应该是可以兼顾的。侦查的物质效益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从根本上看,应归责于侦查人员的思想认识。要提高侦查效益,就应在实际操作中制定出一些相应的制度和规则,如设立效益考评制度; 侦查人员应增强侦查能力,以期提高侦查效益;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应严格各种侦查支出等。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29-132,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