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因其权利性质的模糊、流转形式的混乱、权利变动模式的矛盾而在现实中困难重重,并引发了诸多问题。要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地流转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克服主体虚位、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确定用益其物权属性,对流转形式作类型化区分。同时,在物权立法中还应建立完善土地公示登记、流转合理限制等配套制度,并通过物权法立法进行统一整合。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12-118,共7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