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签发,我国第1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已于2005年4月30 日发布,2005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随着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正逐步深入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作品传播的一种重要途径。同时, 科用互联网实施侵权盗版活动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鉴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规定得不够明确, 难以有效地适应行政执法的需要, 有必要制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这个保护办法共19条, 主要涉及办法适用的对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著作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在保护网络著作权中的具体做法,对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出处
《电力信息化》
2005年第8期8-9,共2页
Electric Pow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