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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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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直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以规范、理顺企业的账务处理。
作者 翟志华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05年第8期34-34,共1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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