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均地权”是20世纪上半期中国土地改革的一种理念诉求。而为实现此种诉求,源自亨利·乔治的“土地单税论”和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的合作社制度,就成为政要及一些学人为解决中国土地问题而在理念中做出的一种工具性选择,并造成了其与社会现实性要素之间的紧张关系。由此说明在土地私有制度下,以和平、协作方式、借合作社为工具,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理念诉求,实际上也只是人们对仅凭理性支撑的一种秩序化的社会经济架构的奢望。土地改革乃至于农村一切变革的成功需要在关注“经济和技术目标”之同时,还必须重视改革的“政治和社会目标”。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225-230,共6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