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杨某的中考成绩未能达到某重点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为了上这所高中,杨某父母交了15000元择校费。入学后第一学期,性格倔强的杨某与班主任发生了矛盾。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后,学校对杨某作出劝其退学的处理决定。杨某对退学并无异议,但在退还择校费上与学校发生了争议。杨某父母认为,入校时校方要求一次性交纳的15000元是高中3年所需的择校费用,杨某只上了一个学期便被退学,学校只应收取2500元,退还余下的12500元。学校则以当初已经公示过“择校费一次性收取,开学两周后概不退费”为由,不予退还。因双方协商无果,杨某父母将学校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