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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从哪些方面加大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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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己明确质检部门是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之一,质检部门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监管时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规。《食品卫生法》的使用,在对食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监管手段、监管内容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和丰富,这将对质监部门的工作模式和工作内容产生积极的影响。笔者认为,使用《食品卫生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作者 王殿华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5年第9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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