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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38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包含8·31过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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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丰公寓等38宗土地,因受让方未按《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价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第十章第34条的约定,解除该38宗土地的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以。特此公告。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5年第9期81-81,共1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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