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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出台的这个办法是一项突破性立法,因为确实是突破了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开创了全国的先河,但并不是一个超前性的立法,因为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市场早已存在,而且规模不小。也因为无法可依,甚至违法违规地操作,这项法现在出台,实际上已经有些滞后。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5年第34期6-6,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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