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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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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强和规范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批管理。(一)凡符合提取管理费条件的总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税前扣除申请时,须报送如下资料: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5年第9期62-63,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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