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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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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18号)精神,注册安全工程师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作者 樊晶光
出处 《劳动保护》 2005年第8期80-81,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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