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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婚检欲走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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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背景]2005年7月《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捡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
作者 子心 赵红霞
出处 《中国健康月刊》 2005年第9期20-21,共2页 Chinese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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