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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登记室与我国档案室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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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大中型机关都设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但机构的名称不尽相同。我国称之为机关档案室。在国外,则普遍称文件管理机构,它是临时保存机关现行文件,特别是半现行文件的场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属机关的内部机构,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如登记室;一种独立于机关之外,归档案部门管辖.属档案系统,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如文件中心。由于文件中心目前在国外甚为流行,被誉为“现代最富有生命力的新型档案机构”。因此,诸多档案学者对文件中心予以介绍,而对登记室却很少有人论及。本文就德国登记室与我国档案室为例,对其存在的异同点进行一些简单比较,希望从中有所借鉴,促进我国机关档案室的进一步完善。
作者 李珍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
出处 《海南档案》 2005年第3期34-36,共3页 Haina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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