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公共物品经济学特征决定了项目法人责任机制的特殊性。针对现行类似“固定价格合同”的耗费补偿政策,运用博弈理论,通过政府与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指出了公益性项目法人在现行财政补贴政策下存在着闲暇与效率均衡的追求,导致了社会福利的损失。最后针对现行补贴政策的不足,提出了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审计等一些有利于促进项目法人提高努力和释放信息的建议。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05年第9期40-43,共4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
基金
211工程建筑管理与工程重点学科投资管理建设项目(21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