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中国档案行政职能权限进行分析,指出了其主要局限,即:现行档案部门的业务管辖权割裂了档案与文件的有机联系;现行档案部门的公布权制约了人民群众信息获取权;现行档案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更多地是对档案安全的保护,未对提供利用方面提出行政措施。文章对档案行政职能改革进行了探讨,指出:应以信息化和政务公开为契机,积极推动文件档案一体化管理;加大档案法制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档案行政职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非政府公共部门,作为档案行政职能转变承接载体。
出处
《档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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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重庆邮电学院项目<档案学理论创新探索>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