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最近实施的一项全新的工作制度。其主要内容是针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案的、拟不起诉的案件,由人民监督员实施监督,进行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人民监督员制度无论就真正当性和合法性,都有着坚实的基础,是在检察环节实施司法民主可喜的一步。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1期52-53,共2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