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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属国企负责人年薪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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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使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资委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年薪当期支付70%,剩余30%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与廉洁风险保证金延期兑现:基薪的确定是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乘以调节系数再乘以分配系数。
出处 《企业世界》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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