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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出租汽车可流动挂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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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襄樊市出租汽车的车辆产权和经营权均属个人、挂靠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的实际,市交通客管部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出租汽车公司和出租车主进行了定性,明确了出租汽车公司为中介服务机构,凡因服务不到位或乱收费等原因损害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利益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可以向客管部门提出申请,流动到服务较好的公司挂靠经营。
作者 胡建
出处 《城市公共交通》 2005年第9期6-6,共1页 Urban Public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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