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6年3月恢复“阪、挫”2字,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恢复“诉、讌、晔、詟、诃、(?)、紬、划、鲙、诓、雠”11个字。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恢复“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15个字,三次共恢复 28字。通过比较四种权威性字词典对28个被恢复异体字处理方式的异同,谈谈在出版工作中如何正确使用这 28个被恢复异体字。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99-101,106,共4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