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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品实行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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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月1日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产品实行零关税。目前已经启动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第三阶段的磋商。在货物贸易领域,2006年1月1日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产品实行零关税;服务贸易领域,内地也将根据港澳特区政府的建议,进一步扩大对港澳的开放。据介绍,《安排》实施一年半以来,内地已列1108种和509种(内地2005年税号)原产香港、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基本囊括了港澳现有生产的全部产品;并在服务贸易领域率先向港澳扩大开放26个服务行业。截至2005年6月底,从港澳输往内地的零关税货物总值约18.6亿港元,免征关税1.3亿元人民币。
出处 《陶瓷》 CAS 2005年第9期49-49,共1页 Cera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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