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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活工资”不活的原因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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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10月自治区高校实施新的工资制度。其特点就是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使教职工的报酬与实际工作量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平均主义,以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然而.在我区高等院校“活工资”分配实施中,绝大部分单位没有真正实现活分配.仍然是按照个人的工资构成比例计算就直接分配给个人,
作者 张芙蓉
出处 《新疆财会》 2005年第4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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