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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视野下教师行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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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课程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课程改革进入了全新的时代。课程改革的核心致力于学生科学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倡导以科学探究为主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新课程标准有“体现时代性、突出主体性、重视实践性、倡导创新性、注重科学性、贯彻多样性”等特点。中小学学科教学作为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主旨,注重由过去单纯的认知目标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转变;注重从学生已有经验和心理发展水平出发,反映学科内容特点,重视科学、技术与社会联系,让课程回归生活,让学生在愉悦中学习。所有这些新的特点无疑是课程改革史上的伟大变革。新课程体现出来新的理念,作为课程的实施者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解读。同时,借鉴来自实践的经验使教师冲破“隐观念”的束缚,达到教育理念与教育行为的基本一致。对于新课程理念的解读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出处 《西藏教育》 2005年第9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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