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对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国家对国有参股企业不拥有控制权,因而本文所指的"国有企业"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利益相关者就是任何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或被实现公司目标所影响的集团或个人(Freeman,1984),具体包括出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政府及社会公众等.国有企业在理财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产生一系列的财务冲突.因此,如何协调这些冲突而进行的行为规范与制度设计,无疑会成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