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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执政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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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层执政:党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 在我国,基层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低一级的国家政权机关;二是指包括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发生最直接联系的基础性社会体系.具体而言,后者的"基础性社会体系"因为接近原子化状态,在学术研究中也被称之为"草根",担负着联系普通民众的重任;而基层的政权机关在城市地区是指那些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地区是指乡、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以及农村居民集中、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较多的集镇设立的镇人民代表大会和镇人民政府.在党的基层执政体系中,基层政权机关是实现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民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环节,是最常规的组织化途径.概而言之,党的基层执政就是联系作为政权的国家和作为社会的群众的政治过程.
作者 吴新叶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学院
出处 《党政论坛》 2005年第9期13-15,共3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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