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家的“道”虽然与现实层面上的仁义等道德具有相悖的内质,但与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则有着一致的价值取向。道家道德的最主要特征在于它的自然性。道家的自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它具有三维的意义:在本根论上,它是万物存在的依据,即“道法自然”;在存在论上,它标明的是万物的本性,即“万物之自然”;在方法论上,它演绎的是必须因循万物来成就万物的实践操作。在三维的视野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道家与儒家的不同,不在“为”与“不为”,而在如何为。儒家注重的是人的主观有为的方面,道家所重视的始终是如何创设最良性化的条件使因万物而为的实践通畅的方面。这是应该明辨的。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年第9期185-188,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