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19日在中共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概括和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本文立足于当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背景,着眼于“和谐社会”理念,从中西方思想史的出发,对古今中外的“和谐”思想、理念进行了初步而简要的梳理和诠释,特别是结合对中国先秦原儒孔子所倡导的“和为贵”命题与《礼记.礼运》中提出的“小康”社会模式的阐发、剖析,来阐明和论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基本特点、精神实质,从而试图解答和探讨什么是“和谐社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依据而什么、或者说而什么要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年第9期207-218,共12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