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无公害农业正处于发展初期,在国内农产品市场上,无公害农产品和常规农产品并存的格局将持续较长一段时期。由于无公害农产品和常规农产品在资产专用性和交易发生频率两个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应该由特定的规制结构予以治理。对两个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一体化和双方规制结构比较适合高交易发生频率的无公害农产品交易,低交易发生频率的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宜采用双方规制结构,但双方规制结构要求交易双方的交易资产专用程度大体对称。
出处
《新疆农垦经济》
2005年第9期71-74,共4页
Xinjiang State Farms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