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0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20)号]中,合理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职能.明确指出政府投资将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用于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技术产业化.同时,强调要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出处
《中国工程咨询》
2005年第9期17-20,共4页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