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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子继承权的历史形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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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嗣子,是我国旧时男性在无子孙的情况下,为延续香火而在同族中择立的继承人。立嗣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立嗣一经完成,对于被继承人,嗣子就取得了宗祧、身份和财产的继承权,同时承担服从被继承人或其寡妻的亲权和教令的义务。旧时婚姻家庭与宗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嗣子继承权的形态及其演变而实现的;法律制度则对此加以确认和保障。近代以来,随着宗族社会的瓦解,嗣子继承权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作者 程维荣
出处 《兰州学刊》 2005年第5期154-15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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