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摸清企业“家底”,核实国有资产质量,为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做好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创造条件,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2004年开始陆续组织开展了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出了大量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和实物资产损失,基本掌握了国有企业的家底和资产状况,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符合规定的资产损失虽然进行了账务核销,但还有相当部分资产损失由于证据不足,不符合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不能进行核销处理。对这些资产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分析研究。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45-47,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