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俄罗斯石油工业在极需大量外资的情况下,出台了《产品分成协议法》(俄文缩写СРП1,英文缩写PSA2)税制,以吸引外资。该税法与普通税法相比具有稳定、灵活等优点,其在超大与微小型油田和油价较低时期的应用能够对投资风险起到很好的补偿作用;俄《产品分成协议法》与许可证制度相互完善补充构成了该国石油工业相对稳定的税收体系,近10年来《产品分成协议法》在俄石油工业的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3年,俄联邦政府对《产品分成协议法》的使用大加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引起原计划在“产品分成”方案下开发的油气资源的重新分配。俄政府这一强制性的政治行为阻碍了本国石油工业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外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国际石油合作的顺利进行。
出处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46-51,共6页
Russian,East European & Central A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