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渐渐上升的社会失控的风险,虽然可采取强硬手段提高社会控制力,但过去的教训说明强硬控制可能越过甚至击穿法律制度、出现宏观社会的“速失控”而带来社会大震荡。要摆脱“渐失控”和“速失控”的两难,就要围绕“软着陆“寻找社会控制的模式创新。目前,权威的社会学词典都认为社会控制的方式是两种:禁止方式和倡导方式。但本文提出了社会控制的第三种方式———“吸附式”。作为社会文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控制版本,“吸附式”的适用范围比较广,副作用低,能够达到“软着陆”的要求。作者还现场调查了两年多来江苏启东市采用“吸附式”控制越轨行为的实践,并对其进行了定量分析。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10-116,共7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体制转轨时期越轨行为的预防和控制研究>(批准号:02BSH008)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