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迥异于明清案头弹词的作者队伍多为女性,近世以来,以鸳蝴文人为主的男性作者,对于弹词的案头创作投入相当精力,并在理论探索中作出一定努力。进而在以苏州评弹为主的民间曲艺演出中,以脚本创作、提携艺人、亲历书场、行业鼓励等多种形式,对其发展、成熟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文旨在探讨近代鸳蝴文人与弹词案头创作及书场演出之间的密切关系,以此论证鸳蝴文人对于市井娱乐行业的热情投入,源于审美趣味与利益驱动的双重作用。由此见证近代案头弹词与明清以闺阁女性为主的创作在动因与风格上的差异。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98-103,共6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