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日益由强调“政府市场”二元模式,转为关注“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的结构。然而,目前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主要面临三大不利性制度因素:控制型登记管理制度的阻碍、资助型税收制度的缺失、社会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这些制度上的不利因素成为了中国民间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制度“瓶颈”。针对这些不利因素,应建立完备的民间组织立法体系、培育服务型登记管理制度、资助型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确立一种非营利分配性评估制度。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36-44,共9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